今天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來財經早知道談熱門的食品安全問題力,提出了建議:
1. 去年才修正的食品安全法,漏洞不少,應儘快修正,像是標示不實罰責太輕且沒有刑責就要檢討;提高對檢舉者的獎金,保障檢舉人一定時期的生活所需
2. GMP食品標章制度不必廢,但必須不檢期查驗,而不是發了標章就不管,徒留業者作假的機會,而查驗時直接到市面購買產品檢查,而不是到工廠找樣本
3. 查驗人力要增加,但也要與民間團體,如消保團體,學校,才能擴大查緝面
另外,張董事長也訴大家,對於離譜的塑化劑賠償判決,消基會會再上訴,胖達人的團體訟訴也將會提出,申請日期到10月31日止,有相關憑證者在此日期前都可以向消基會申請,至於好像已被大家遺忘的混米事件,消基金會會為消費者提出訟訴,不會像主管機構保持沈默。最後提醒大家,貴的東西不一定都好,但低於同類商品太多的商品,絕對要小心!